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
2017年7月3日农业部印发(农医发〔2017〕25号),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流程。
【发布机关】农业部
【印发日期】2017年7月3日(农医发〔2017〕25号)
【施行日期】2017年7月3日
【核心内容】
《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》规定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要求,主要内容包括:
1. 无害化处理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;
2. 处理方式,包括焚烧法(直接焚烧、炭化焚烧)、化制法(干化、湿化)、深埋法、高温法、化学处理法等;
3. 各种处理方式的技术工艺和操作要求;
4. 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环保要求;
5. 处理台账和记录管理,要求保存至少两年。
规范明确,深埋法仅用于应急处理或交通不便地区零星病死畜禽处理,不得用于处理炭疽等特定疫病染疫动物。
【原文链接】农业农村部 https://www.moa.gov.cn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