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畜牧条例
2024年修订,2025年1月1日施行。增设"畜禽屠宰"专章,逐步实施牛、羊、鸡、鸭等定点屠宰,填补河南省牛羊鸡鸭定点屠宰管理法治建设空白,是河南省畜牧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。
【发布机关】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【修订日期】2024年9月
【施行日期】2025年1月1日
【性质】地方性法规
【适用范围】
本条例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生产经营、屠宰、运输、投入品使用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。
【核心内容】
1. 畜禽屠宰专章:增设"畜禽屠宰"专章,填补河南省牛、羊、鸡、鸭等定点屠宰管理法治建设空白;
2. 定点屠宰试点:省人民政府在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开展牛、羊、鸡、鸭等定点屠宰试点,试点期为两年,试点期满后制定畜禽屠宰管理具体办法;
3. 活禽交易管理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情况,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;
4. 检疫申报:屠宰、出售或者运输畜禽以及出售或者运输畜禽产品前,货主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;
5. 运输管理:畜禽运输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规定,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;
6. 畜禽批发市场:经营畜禽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完善进出场登记、消毒、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,选址应当距离种畜禽场和大型畜禽养殖场三公里以外。
【原文链接】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https://nynct.henan.gov.cn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