鲜、冻禽产品(GB 16869-2005)
国家标准GB 16869-2005,2005年3月23日发布,2006年1月1日实施。规定鲜、冻禽产品的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、标志、包装、贮存和运输,适用于健康活禽经屠宰加工后的鲜、冻禽产品。
【标准号】GB 16869-2005
【中文名称】鲜、冻禽产品
【英文名称】Fresh and frozen poultry product
【发布日期】2005年3月23日
【实施日期】2006年1月1日
【发布机关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【标准状态】现行(2012年复审继续有效)
【适用范围】
本标准适用于健康活禽经屠宰加工后的鲜、冻禽产品,包括鲜禽产品和冻禽产品。凡国内生产或进口的鲜、冻禽产品,其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、标志、包装、贮存和运输必须符合本标准。
【核心内容】
1. 术语和定义:明确鲜禽产品、冻禽产品、净膛、半净膛等术语定义;
2. 技术要求:规定原料要求、感官指标、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;
3. 检验方法:规定感官检验、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的具体方法;
4. 检验规则:包括组批、抽样、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;
5. 标志、包装、贮存和运输要求:产品标志应符合GB 7718规定,包装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,贮存温度和运输条件有明确规定。
本标准是禽类屠宰加工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国家标准,是禽类产品生产、加工、销售和检验的重要依据。
【原文链接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https://openstd.samr.gov.cn/